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赔偿问题
宁波奉化刑事律师
2025-05-18
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赔偿问题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来处理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,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因伤致残的,由保险公司先予以赔偿,不足部分由有关责任人给付。如果是其他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,则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过错责任,按照《民法典》第1166条、第1170条等规定执行。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获得包括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丧葬费、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在内的合理赔偿。处理此类问题时,需及时报警并由交警部门认定责任,保险公司进行赔付,必要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。法律依据:第1165条: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因伤致残的,由保险公司先予以赔偿,不足部分由有关责任人给付。第1166条: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,减轻相应的民事责任。受害者有过错的,不影响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,但可以根据受害者过错的程度适当减少侵权损害赔偿费用的金额。第1170条:造成本文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、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以外的损害的,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者有关部门的规定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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