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土地侵权纠纷的维权程序
宁波奉化刑事律师
2025-06-19
四川土地侵权纠纷的维权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首先,当事人应收集与土地侵权有关的证据,例如土地使用权证、测量报告、污染检测报告等,以便在后续程序中证明其权益受损。其次,可以通过协商与侵权方解决纠纷。如果协商不成,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在诉讼过程中,法院会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审查土地权属、侵权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,并判决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,如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。最后,当事人可依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向侵权方主张权利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299条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规定的用途擅自占用土地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12条规定,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,可以在知晓或应当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,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24条规定,被告机关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决定或实施具体行政行为,或者在作出行政决定或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后,对当事人提出修改或者撤销该决定的申请而不再作出处理,这些情况视为构成对诉讼请求有利的证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254条规定,侵权责任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,不得超过三年;个人生命、身体、健康权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的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之日起,不得超过一年。如果超过这些时限,法律不再保护。
上一篇:暂无
下一篇:暂无 了